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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住建局多措并举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
时间:2017-07-21

    【大理日报7月18日讯】停车场是支撑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供给,补强城市发展短板,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是惠民便民的重大工程,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州住建局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

     科学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各县市在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做到停车设施布局合理,并符合《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要求。我州12县市《城市公共停车场(2016-2020)规划》已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新建和改扩建公共停车场。通过制定《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意见》,遵循“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主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支持采取PPP、BOT等方式实施城市公共综合停车场项目,不对停车场规模(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可以依法整体转让、出租、抵押。

     新建项目一律要高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对新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商业街(区)及大(中)型建筑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配套建设停车场。原则上建筑物应当自行解决其自身带来的停车问题,包括其自身车辆的停放和其所吸引车辆的停放问题,做好“各负其责”的工作,从源头上加强交通及停车管理,提高项目交通组织的合理性,进一步缓解市区行车难、停车难的矛盾。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出台了《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把停车位配建指标的有关规定纳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执行,对各类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普通住宅类目动车泊位配建指标已达到1个/100平方米。在省内已高出其他地州的配建指标,与昆明市的配建指标一致。

     鼓励设置地下公共停车场和独立的立体停车库。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过程中,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引导,鼓励开发使用地下空间,接合人防设施的建设设置地下公共停车场,同时也鼓励设置独立的立体停车库。根据我州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凡是利用地下空间设置的公共停车场以及独立设置的立体停车库均不计入项目容积率计算。

     严把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验收关,把停车位配建指标落实到位。我州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过程中严格实施规定的停车位指标,凡是达不到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规划验收环节,严格按机动车泊位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要求,认真核实每一个项目的车位尺寸、数量、设置合理性。凡是达不到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规划验收一律不予通过。

    2017年全州计划兴建22个城市公共停车场,提供4000个停车泊位。大理市的城市公共停车场主要分布在河畔立体停车库、下关一中、景观大道(二水厂),大理古城东门白王庙等停车较为紧张的地区。